深度解读!《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正式出台
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改振兴〔2022〕424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重大课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带领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多次上省赴京,积极争取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等多方支持。经不懈努力争取,龙岩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得到了省里、国家各方面的认可和支持。龙岩市纳入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批事关龙岩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建设方案》,为龙岩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建设方案》包含9个部分22条内容,全文6241字,字字珠玑,政策含金量极高。特别重大的政策突破主要有6项:
一是明确提出研究支持示范区按规定享受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
二是明确提出在安排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
三是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龙龙铁路建设、支持龙岩发展专用车产业集群、支持龙岩上杭新材料科创园区建设等重大项目;
四是明确支持龙岩市与广州市开展对口合作,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
五是明确支持中央企业区域总部落户龙岩;
六是明确推广龙岩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龙岩武平林改经验,支持在龙岩长(汀)连(城)武(平)开展可持续发展试验等等。
《建设方案》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龙岩市在深化改革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发展富民产业、促进绿色转型、推进红色传承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挥了引领作用。“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对龙岩市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利于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建设方案》强调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老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闽西革命老区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把闽西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
《建设方案》明确
到2025年,闽西革命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35年,闽西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建设方案》从“巩固绿色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推动互联互通,在扩大双向开放上发挥示范作用”“增进民生福祉,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上发挥示范作用”“ 推动红色传承,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等6方面提出17项主要任务。
在“巩固绿色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
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
《建设方案》提出了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等2项任务。特别指出“支持龙岩探索与广州市开展对口合作,强化与梅州等省际交界地区的合作交流,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产业合作试验区;支持龙岩参与中欧班列发展;加快漳平***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推进建设上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加快推进龙(岩)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建设,有序推进武平至梅州段前期工作。”
《建设方案》提出了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完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3项任务。特别指出“支持北京师范大学与龙岩开展教育质量评价合作;支持龙岩学院列入“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扶持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龙岩武平森林防灭火救援实训基地,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支持龙岩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建设方案》提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加强文化传承发展等2项任务。特别指出“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闽西段)建设,加强龙岩古田会议旧址群等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传承利用。加强红色文化宣传,提升龙岩“红古田”品牌;积极弘扬和深化研究古田会议精神,提升古田干部学院办学质量;探索打造长汀、上杭等红色影视拍摄基地、文学创作基地;加强对客家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持续推进奇和洞等重要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
《建设方案》还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
明确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全局性、系统性思维,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能力”。
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要“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补助力度。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研究支持示范区按规定享受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福建省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时,要对示范区给予优先支持,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龙岩国土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在用地指标安排上对示范区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支持龙岩现有银行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开展绿色保险。支持示范区推进用地、用能、用水等领域改革,提升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
在认真组织实施方面要“充分发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支持,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支持示范区各县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重点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福建省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依据本方案编制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省直机关和省属企业定点帮扶示范区各县市区。推动厦门市与龙岩市建立省内帮扶机制。龙岩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域组织实施机制,细化年度重点任务,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福建省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进展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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