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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基本常识(二)

来源:不详 | 编辑:福建土楼博物馆 | 发布时间:2024-09-04 | 栏目:文博动态
内容导读: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基本常识(二)

 

13.符合什么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1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几类?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十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戏剧,传统医药,曲艺,民俗。

 

 

15.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涉及的法律法规有许多,主要法律法规有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2023年9月起施行的《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龙岩市)管理办法》。

 

 

16.《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客家文化地方性保护法规,2022年7月29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7.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的核心是什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

 

 

18.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龙岩市)设立以来非遗保护成效如何?

    实验区自设立以来,实验区范围内新增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1项、省级25项、市级195项;新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人、省级23人、市级116人。目前,共有非遗代表性项目365项,其中国家级8项,省级46项,市级234项,县区级365项;现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67人,其中国家级4人,省级52人,市级215人,县区级367人,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19.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龙岩市)设立以来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目前实验区共有非遗传承体验设施96个,其中市级非遗馆1个、县级非遗馆5个,客家祖地展馆6个,客家文化专题馆18个,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66个,非遗工坊30家。共有157个龙岩市非遗项目生产性重点保护传承单位,其中2个福建省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重点单位。

 

 

20.近年来龙岩市非遗与旅游融合取得了哪些成效?

   “看世遗永定土楼·体验非遗传经典”和“畅游非遗名城·尽享古韵风采”分别入选全国2019年度、2020年度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福建土楼永定景区入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举办的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中的非遗旅游景区,中央苏区金融街暨恋城1908文创街区、武平兴贤坊传统文化街区、上杭瓦子街历史文化街区入选非遗旅游街区;武平兴贤坊传统文化街区入选2023年福建省非遗与景区融合优秀案例。

 

 

21.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龙岩市)范围内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如何?

  实验区内现有物质文化遗产3435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保单位116处,县级文保单位444处,登记在册的涉台不可移动文物110处。

 

 

22.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龙岩市)范围内名镇名村有多少?

  实验区范围内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1个,中国传统村落54个。

 

 

23.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龙岩市)范围内风景名胜区有多少?

   实验区范围内现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国家地质公园1处、国家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国家矿山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国家5A级旅游景区2个、4A景区1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6处。

 

 

24.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龙岩市)建设有哪些创新做法?

(1)率先颁布实施了《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

(2)率先创新非遗代表性项目实地察看和代表性传承人面试评审流程,提升非遗名录制度的规范性;

(3)率先开展红色非遗认定,大大弘扬红色文化。长汀农民暴动节已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4)率先开发运行非遗代表性项目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网上申报系统,有效满足社会共享需求;

(5)率先制定实施《龙岩市非遗传习中心(所)建设指导标准》,有效增强传承传播活力。

(6)率先制定实施了《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视觉识别系统》

 

创建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龙岩市)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市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于2017年1月被批准设立为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经过近年来的建设,近期将迎接文化和旅游部的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对于提高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保护理念和方式的重要探索与实践,也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大创举。

  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秉承“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推动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实验区建设目标更近一步!为此,倡议市民朋友们积极支持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实验区验收工作,为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

             

龙岩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编辑:刘佳欢

审核:赖家茹

监制:范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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