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00问(31—40问)
31.帮扶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扶持一个主导产业;(2)引进一个发展项目;(3)培训转移一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4)解决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突出问题。
32.我县当年脱贫的贫困户可享受哪些产业奖补政策?
答:根据贫困户脱贫产业发展情况,对通过发展产业年增收达到1万元以上(含)的预脱贫对象,将其所发展产业纳入项目备案并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奖补,奖补项目和标准为:
(1)种植业:贫困户通过发展新品种、新模式创新增收和调整种植结构增收脱贫的,每户一次性补贴2000元;
(2)养殖业:贫困户通过新发展或扩大养殖规模增收脱贫的,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增收脱贫的,每户一次性补贴4000元;
(3)加工及服务业:贫困户通过开办小型加工厂或开办小商店等服务项目增收脱贫的,每户一次性补贴3000元;
(4)发展旅游:贫困户围绕景区开发旅游产品增收脱贫的,如休闲采摘、农家乐等,每户一次性补贴5000元;
(5)发展电商: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特色农产品创收达1万元以上增收脱贫的,一次性补贴网费3000元;
(6)其他产业:贫困户发展其他产业脱贫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带来稳定收入,增收达到标准的,一次性补贴3000元。
33.产业奖补如何申报?
答:个人申请(由当年脱贫对象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及扶贫工作队初审并公示→报镇(区)审核→报县审批(由县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社会公示(对当年脱贫对象的项目及补贴资金,在各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金拨付(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
34.扶贫小额贷款的扶持对象和支持重点有哪些?
答:重点扶持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一定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殖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当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投资等增收创收项目。对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明确帮扶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35.扶贫小额贷款的扶持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答: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10万元以内、3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金融机构根据贫困户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及规模;贷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执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其带动贫困户户数等因素,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2年期限以内的贷款支持,贷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执行;新型经营主体应向合作银行提供不超过贷款总额50%的抵押担保;合作银行可按此标准设置抵押。
36.扶贫小额贷款的如何贴息?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额贴息,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实际利息支出的50%贴息,凡未按期还贷的不予贴息。
37.扶贫小额贷款的申报程序有哪些?
答:贫困户申请→村镇县审核→承贷银行受理和调查→承贷银行根据审查和调查情况按有关贷款程序发放贷款→贷款人按时付息还本。
38.扶贫小额贷款申报贴息程序有哪些?
答: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村镇审核→镇承贷银行代为申报→县承贷银行核实→县扶贫办审定→委托承贷银行拨付到户。
39.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股权化投资工作,新型经营主体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新型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章程,需行政许可经营的还需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本期的财务报表;(2)新型经营主体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户口薄,股东(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承贷银行的开户证明,在金融机构近半年的账户流水;(3)新型经营主体成员或股东同意接纳贫困户扶贫贷款投资入股分红的决议;(4)新型经营主体成员或股东同意为扶贫贷款担保的协议;(5)新型经营主体与镇政府签订的扶贫小额贷款合作协议书和与贫困户签订的投资分红协议书;(6)新型经营主体对贫困户投资入股资金提供的反担保相关资料,包括保证人身份证、户口薄及个人连带保证承诺书、新型经营主体成员个人信用担保承诺书;(7)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申报审批表;(8)县扶贫办出具的扶贫小额贷款股权化投资放款通知书。
40.贫困户开展就业创业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1)提供职业介绍。通过举办经常性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大篷车”、“精准扶贫专场招聘”等活动,帮助贫困劳动力“家门口”就业;(2)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在全县61个贫困村分三年(2016年一2018年)开展“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活动,确保所有贫困村3年内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3)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贫困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并在两年内给予财政贴息(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4)农家乐创业补贴。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新开办(2015年1月1日以后)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5)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免费参加各类就业技能培,同时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8元的生活补贴。培训专业有缝纫、月嫂、计算机应用、美容美发、餐厅服务、电工电子、叉车、种养殖、花卉苗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