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00问(51—60问)
5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应符合什么样条件?
答: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有搬迁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贫困户:(1)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区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2)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3)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及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4)大中型水库(大型湖区)和“以水为生、以船为家”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5)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
52.搬迁对象认定程序有哪些?
答:搬迁对象的认定程序有:贫困户申请→本村群众评议认可→村(驻村工作队)把关→村公示公告→镇审核→县审批。
53.卡外同步搬迁的农户如何享受政策?
答:卡外同步搬迁农户确需同步搬迁的,所需建房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卡内贫困户一并统筹规划设计,但不得享受卡内贫困户建房补助。
54.“易地”如何把握?
答:所谓“易地”就是住户必须搬离原址,原地拆旧建新不能算易地搬迁。原则上讲是指搬离原址,在新的地方安家。
55.易地扶贫搬迁需严守哪三条红线?
答:严守“人均25平方米”面积红线,5人户及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严守“建新必须拆旧”红线;严守“搬迁不得举债”红线。
56.我县安置住房建设设计图纸和户型有什么规定?
答:我县所有新建安置住房原则上都要按县住建局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住宅设计图集》进行建设。全县统一按照25、50、75、100、125平方米5种户型进行建设。
57.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劵、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群众自筹等。
58.安置房建新拆旧是如何规定的?
答: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必须建新房拆旧房,实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为确保安全,旧房拆除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搬进新房后,拆除旧房允许有过渡期,但从交钥匙之日起时间不得超过1年。
59.易地扶贫搬迁户原有的生产资料如何利用?
答:搬迁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承包土地、林地等相关生产资料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鼓励、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60.贫困户搬迁后的社会保障关系怎么办?
答:贫困户搬迁后,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